新加坡國旗於 1959 年 12 月 3 日核准,由紅白兩條大小相等的條紋組成,左上角的紅色條紋上有一顆新月和五顆白星。
新加坡國旗於 1959 年 12 月 3 日核准,由紅白兩條大小相等的條紋組成,左上角的紅色條紋上有一顆新月和五顆白星。
新加坡曾來自馬來文化,而馬來文化與伊斯蘭教關係密切,所以有以下的意義:
不過,這是在馬來伊斯蘭教時期。現在,新月和五顆星的意義已經不同:
新加坡國旗於 1959 年在兩個月內設計完成。該年,新加坡獲得特別自治權,以管理其內部事務,因此需要有自己的國旗來代表新加坡。
為了設計國旗,新加坡成立了一個國旗委員會,並收到了幾個設計方案:
月亮和星星的象徵被放置在這樣一種方式,以避免看起來太伊斯蘭或太共產。這是因為當時的領導人希望新加坡是一個對所有民族和宗教開放的國家。
最初的設計是一面紅旗,上面有一輪新月和五顆星星。但紅旗被認為太過共產主義。此外,旗幟委員會意識到新加坡被兩個大的群島國家包圍,即馬來西亞(3)和印尼(2),因此認為有必要創造一面象徵新加坡是群島一部分的旗幟。因此,國旗中加入了白色。
新加坡國旗於 1959 年 12 月 3 日正式通過。當新加坡於 1963 年 9 月 16 日加入馬來西亞,並於 1965 年 8 月 9 日獨立時,國旗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