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國旗

智利國旗
國家 智利
人口 19,629,590 (2023)
面積 (Km²) 743,532
大陸 南美洲
表情符號 🇨🇱
  hex rgb
#FFFFFF 255, 255, 255
#DA291C 218, 41, 28
#0032A0 0, 50, 160

智利國旗被稱為「La Estrella Solitaria「,意思是」孤星」。智利國旗於 1817 年 10 月 18 日獲得通過,其形狀為一個長方形,分成兩部分,形成上方的白色條紋和下方的紅色條紋,在靠近旗幟的白色條紋上有一個藍色的正方形和一個白色的五角星。

智利國旗的意義

  • 藍色象徵一望無際的天空和浩瀚的太平洋,指的是智利與海洋的聯繫;
  • 紅色反映了爭取獨立的鬥爭和流血,強調勇氣和不屈不撓;
  • 白色象徵白雪覆蓋的安地斯山脈,是該國的地理特徵,代表純淨與自然美。安第斯山在國家認同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智利人的驕傲;
  • 星星象徵著進步和榮譽之路,代表金星,對智利中南部和阿根廷西南部的原住民馬普切人非常重要。

智利總統旗

總統旗的外觀與國旗相同,中央為國徽。智利國徽由以下元素組成:

  • 盾牌分藍色和紅色兩部分;
  • 中央的五角銀星,靈感來自於原住民在旗幟上描繪的五角星;
  • 盾牌上方的藍、白、紅三色翎毛是最高權力的象徵,原本戴在共和國總統的帽子上;
  • 左圖:Patagonian huemul (西班牙文:el huemul) - 南美鹿 (Hippocamelus bisulcus),一種生活在安地斯山脈的瀕危哺乳類動物;
  • 右邊是禿鷹,一種生活在安地斯山脈的猛禽;
  • 每種動物的頭上都戴著一頂金色的海冠;
  • 底部是一條緞帶,上面印有「Bor la razón o la fuerza」(「以理性或武力」)的格言。

智利國旗的歷史

在西班牙帝國殖民之前,旗幟在美洲並不常見,因為當時沒有政治實體來聯合原住民,也沒有記錄。研究顯示,馬普切部隊似乎曾使用藍底白星的旗幟,依稀類似於現代的智利國旗,也曾使用藍色階梯十字中央有白色八角星的旗幟,或是紅底白邊的星星。西班牙軍隊使用多種旗幟,例如勃艮第十字旗 (Burgundy Cross),這是一種白底紅字的十字旗,在西班牙艦隊的船上懸掛,並在殖民地使用。1785 年,西班牙海軍根據現代西班牙國旗創建了統一的旗幟,但勃艮第十字繼續使用。

智利國旗的歷史

1810 年,智利成立了第一屆國家政府軍團,成為智利的第一個自治政府,並開始了智利的獨立進程。軍政府宣稱忠於國王費爾南多七世,同時保留了西班牙統治的象徵。在何塞-米格爾-卡雷拉 (Jose Miguel Carrera) 統治期間,獨立的渴望更加強烈,他引入了國家象徵,包括徽章、紋章和特別的國旗。第一面國旗是由統治者的妹妹刺繡的,並於 1812 年 7 月 4 日在艾爾蒙特首次升起,以紀念美國獨立日。國旗由藍、白、黃三條條紋組成,象徵國家的三種權力:國家偉大、法律和力量。

智利獨立戰爭從 1810 年持續到 1818 年,在爭取國家從西班牙獨立的鬥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這段期間,採用了反映人民愛國理想的標誌。其中最重要的標誌之一是三色旗,也稱為 Patria Vieja。

智利國旗的歷史

藍白黃版本的旗幟最為流行,在官方慶典中使用。不過,也有其他不同顏色組合的版本,例如白色、藍色和黃色。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在國旗上加上聖地牙哥的紅色十字架,該十字架起源於西班牙,象徵國家的驕傲,與國徽並列。

愛國者在查卡布科(Chacabuco)戰役中取得勝利後,便進入了「新祖國」時期。1817 年首次採用被稱為 「過渡旗幟 」的新國旗。它由藍色、白色和紅色條紋組成。這些顏色來自 Ersilla 的描述,象徵馬普切軍事單位的區別。這些顏色與祖國國旗的顏色一致,以紅色代替黃色,象徵著戰鬥時流下的血。然而,這面旗幟並未獲得官方地位,在幾個月後就消失了。該國旗最後一次升起是在蘭卡瓜(Rancagua)的一個儀式上,也就是在採用目前的國徽之前不久。有資料顯示,可能有一面臨時國旗改變了條紋的順序,並在中央條紋上包含了一顆白星,但大多數智利歷史學家都沒有證實這一點。

智利國旗的歷史

現代智利國旗的概念由 José Ignacio Zenteno 提出,而設計本身則屬於西班牙-智利軍官 Antonio Arcos。國旗於 1818 年 10 月 18 日正式通過。旗幟上的星星並非垂直位於旗幟中央,而是略微傾斜於旗桿,使其兩側投射到金色部分。這顆星星反映了晨星或金星的形象,被描繪成八角形的星星,象徵著歐洲和原住民傳統的結合。旗幟中央是 1817 年採用的紋章。曾有一面旗幟使用完整版的州徽,一直使用到 1834 年。過了一段時間後,由於製作這樣的旗幟非常複雜,因此必須將國徽和星星移除,以簡化旗幟。然而,這項禁令只適用於人民,政府和軍隊繼續使用完整的國旗。但這一改變並未取悅人民,他們覺得被剝奪了國家的象徵,因此在 1852 年 7 月,一項新的法令允許使用有星星的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