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萊國旗呈正規長方形。旗幟的長度是寬度的兩倍。文萊國旗的主色為淺黃色。從上至下,從左至右,國旗由兩條相鄰的條紋交叉而成,上半部為白色,下半部為黑色。文萊國旗中央是紅色和金色的國徽。
文萊國旗呈正規長方形。旗幟的長度是寬度的兩倍。文萊國旗的主色為淺黃色。從上至下,從左至右,國旗由兩條相鄰的條紋交叉而成,上半部為白色,下半部為黑色。文萊國旗中央是紅色和金色的國徽。
文萊達魯薩蘭國的國徽創立於 1921 年,但正式採用則是在 1940 年。
它由五個主要元素組成:
新月下方是一條緞帶,上面刻有阿拉伯文,翻譯為 「文萊國,和平的居所」。文萊的座右銘 - 「在真主的指引下永遠服務」 - 也反映在紋章中。徽章中使用的黃色是東南亞皇室的傳統顏色。黑色和白色條紋代表文萊的兩位首席大臣,他們向蘇丹提供建議,並在蘇丹無法統治時充當攝政官,而黃色條紋則代表蘇丹。總體而言,文萊國徽反映了政府的伊斯蘭信仰、王權和仁慈。
文萊的國旗於 1959 年採用,既是國家的象徵,也是統治國家的蘇丹的象徵。多年來,儘管國家政府有所變更,但它一直保持穩定。文萊是少數幾個從大英帝國獲得完全政治獨立而沒有改變國旗的國家之一。這面國旗自 1984 年 1 月 1 日國家獨立後一直沿用至今。在此之前,從 1906 年開始,直到採用目前的國旗為止,文萊一直使用類似的國旗,但沒有紋章。該國旗為黃色,黑白條紋象徵國家的兩位部長。1906 年之前,文萊的第一面國旗是象徵蘇丹的普通黃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