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旗於 1937 年 2 月 19 日通過,分別由紅、白、藍三條大小相等的條紋組成。
荷蘭國旗於 1937 年 2 月 19 日通過,分別由紅、白、藍三條大小相等的條紋組成。
關於荷蘭國旗上紅、白、藍三色的意義,有幾種說法。幾個世紀以來,這些顏色一直出現在荷蘭的旗幟和標誌上,並在荷蘭歷史上有其歷史根源。根據一些研究人員的說法,它們來自奧蘭治威廉 (William of Orange) 紋章上的狩獵號。還有一種稱為 Prinsenvlag 的旗幟,是在反西班牙統治的八十年戰爭期間使用的橙色、白色和藍色旗幟,可視為目前荷蘭國旗的前身。
根據最普遍的理論,旗幟上的顏色象徵人們過去認為人口的「自然」組成:
其他(西方)國家(如法國、克羅地亞和美國)也喜歡這種象徵意義,因此他們在國旗上使用相同的顏色。
上面的條紋並非一直都是紅色的。16 世紀中葉威廉一世成為利害關係人時,為了紀念威廉的姓氏 (Van Oranje),上面的條紋變成了橙色。但橙色很快又變回了紅色。紅色布料比橙色更便宜,也更容易買到。此外,橙色條紋是用植物的天然染料染成的,褪色很快。此外,紅色在海中更容易看見。它更亮,在天空、海浪和船帆的映襯下更顯眼。由於當時的旗幟主要用於航運,因此紅色最終成為了標準顏色。橙色的變化也有其象徵意義。它更多地與奧蘭治-拿騷的皇室有關。而紅、白、藍三色則更象徵荷蘭本身。
荷蘭國旗有三條橫紋:紅、白、藍。在奧蘭治王子領導的反抗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的起義(1568-1648 年)中,使用了橙-白-藍三色的 「王子旗 」以及單色的橙色旗幟(奧蘭治-拿騷家族的旗幟),但這並不準確。紅、白、藍三色是在 16 世紀末注意到的。人們認為它們源自王子紋章中狩獵角的顏色。因此,有幾種半官方的旗幟。1937 年 2 月 19 日,根據皇家法令,紅、白、藍三色成為荷蘭的官方旗幟。在官方活動中,紅、白、藍三色旗幟上方會另外升起一面橙色旗幟。
幾個世紀以來,荷蘭一直在頂部條紋的顏色上猶豫不決。最初是橙色,後來改為紅色。橙色旆是一個折衷方案,以顯示與王室的聯繫。王室的名字也與橙色有關。這使得荷蘭成為唯一在特定情況下更改國旗的國家。1587 年,西蘭海軍上將訂購了幾面不同顏色的旗幟,用於軍艦上。橙色很快就變成了紅色。在 1780 年代,國旗上帶的顏色成為政治爭論的議題。當愛國者和王子們對不同版本的國旗宣誓時,最終決定國旗應由橙色、白色和藍色組成。然而,後來愛國的敵對國家禁止了這面旗幟,認為它不合法。
法國人在 1794 年帶來啟蒙運動,終止了橙色在荷蘭的使用。隨後,在 1796 年,總邦採用了一面由紅、白、藍三色橫條組成的新國旗。這面國旗成為 1806 年宣佈成立的荷蘭王國的象徵。1810 年,在拿破崙的統治下,三色旗被三叉戟所取代。1813 年法國被驅逐出境後,荷蘭希望再次恢復橙色。但威廉一世國王保留了紅、白、藍三色旗。早在 1923 年,就有人建議恢復橙色,但爭論持續了多年。1937 年,荷蘭簽署了一項法令,規定紅、白、藍三色為荷蘭王國國旗的顏色。在納粹佔領期間,旗幟被禁止懸掛,但在戰後,紅、白、藍三色被正式採納為國旗。